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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若干措施,不断提升学校党建质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学校党的政治建设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责任单位:宣传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2.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学习传达、研究落实工作作为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专题学习 1 次,每年安排 1 次党章学习;组织教师每月开展 1 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每年组织以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为主要对象的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社情考察和社会实践锻炼等;深入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落实校院两级党委书记、校(院)长第一课制度,讲好开学第一课,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史崇德、学史力行。(责任单位:党办、校办、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3.大力实施政治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政治训练,加强干部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责任单位:组织部(党校))

   4.把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要求全面体现在学校章程等制度规范中,认真做好巡视巡察、回访调研、督查督导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2021 年底前,要对章程作一次对标对表,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修订完善。(责任单位:党办、校办、纪委机关、改发室)

   二、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5.强化学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科学界定党委和行政权责边界,认真对照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修订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和研究事项具体清单并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党办、校办)

   6.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细化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探索决策实名票决、终身追责办法。健全党政班子协调运转工作机制,畅通经常性沟通交流渠道。严格执行党委的集体决策,每年在一定范围内对履行常委职责情况作出报告。(责任单位:党办)

   三、完善学校党的组织体系

   7.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快构建学校党委、院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基层组织力。(责任单位:组织部)

   8.突出院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完善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和程序,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责任单位:组织部)

   9.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主动适应学校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建立、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院(系)级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应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科研平台或学生公寓等设置师生党支部,注重在本科低年级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管理、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设置。(责任单位:组织部)

   10.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院级党组织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基层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一般为 3 年。(责任单位:组织部)

   11.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持标准党支部达标率 100%,优质党支部达标率超 10%2021 年底前)。贯彻落实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设计划和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持续开展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十四期间,力争在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建上有新突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组织部)

   12.加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力度,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学术带头人、学科专业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责任单位:组织部)

   13.鼓励校内外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主动参与、推进学校和社会各方面事业发展,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责任单位:组织部)

   四、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

   14.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教育体系,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知识技能教育。(责任单位:组织部(党校))

   1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健全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责任单位:组织部)

   16.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保障党员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内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员通报。(责任单位:组织部)

   17.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建立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研究生阶段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机制,加大在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对教师党员占比较低、近 3 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进行重点监测、具体指导。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学术带头人每人直接联系培养 1—2 名教入党积极分子特别是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等,加强思想引领、政治吸纳,力争每年新发展高知识群体党员稳中有升(责任单位:组织部)

   五、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

   1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政治标准要求,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干部实行统一管理,注重发挥院级党组织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选优配强学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增强班子整体功能。(责任单位:组织部)

   19.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制度,制定并落实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大胆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在学校中层干部中按规定比例配备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

   20.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潜心育人、潜心科研、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1.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掌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推进政课程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创建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实施十大育人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形成具有扬大特色、全国示范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动五育并举落细落实。(责任单位:宣传部)

   22.加强优良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师德表现作为人才引进和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条件,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坚决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健全师德违规通报机制,坚决查处教师在学术研究、师生关系等方面的失范行为,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师德风建设长效机制。(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固本强基专项行动,完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究、分析研判、检查考核、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守好课堂主渠道,严把教材、出版物政治关,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和报告会等阵地尤其是网络阵地的管理。(责任单位:宣传部)

   24.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机制,有效抵御和防范境外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责任单位:统战部、保卫部)

   25.深入开展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做好文化校园、文化阵地、文化设施、文化标识等建设,逐步将多校区连片建设成为扬州城的扬大文化。(责任单位:宣传部)

   七、保障党建工作力量

   26.充实完善党建工作力量,按要求在编制内配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总数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 1%专职辅导员岗位按师生比不低于 1200 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按师生比不低于 1350 的比例核定;每个学院至少配备 1 2 名专职组织员。2022 年底前,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要求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27.加强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管理考核。(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学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八、抓好《条例》学习培训和督促指导

   28.校党委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广泛宣传解读,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责任单位:组织部)

   29.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课程,纳入三会一课、教师集中学习等,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专职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做好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能力本领。(责任单位:组织部(党校)、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30.《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纳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的建设考核,以考核抓落实,以绩效促质效。(责任单位:组织部)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1 11 2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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