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社联要和会长、副会长签协议,现在觉得手里拿的不仅仅是一份协议书,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11月1日,扬大数科院外语协会会长司马静对记者说。当天,该院社团联合会的各个协会会长人手一份《社联会长责任协议书》,准备与院社联主席签协议。
据了解,为了督促社团联合会各个协会会长和副会的工作和学习,促进社联学生干部往更加优秀的方向发展,扬大数科院团委陈佩沛老师设想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增强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于是,《社联会长责任协议书》便由此诞生。协议书明确规定,甲方(扬州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社团联合会)与乙方(协会负责人)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有效期、甲方权利、乙方权利等。其中甲方权利第六条“发现乙方无故旷课一次,期末考试发现有挂科,期末成绩不满足班级排名1/2,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对各个协会会长的学习成绩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
记者就此协议采访了院社联主席勇乐慧,她说:“我从来不认为一纸协议就可以管理好社联。只要各位会长们有心做,有热情做就好。协议不是用来捆绑他们的,是为了督促他们能够更好、更有热情的工作。” 勇乐慧表示,签订协议是希望协会会长们能够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毕竟学习才是学生最重要的事,不能为了工作而没能完成作为一个学生的基本任务,同时这也是为了培养学生干部们的责任意识,不仅要对社联负责,也要对他们自己负责。(沈艳红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