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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系(部)、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史学习教育“六专题一实践”重点内容,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全过程,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根据《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组织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践活动的主要步骤

(一)征集实事事项。深入师生广泛征集实事事项是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征集实事事项以各党支部为单位,面向支部所在系(部)、科室、班团和联系的班团进行。各党支部要站在对学校和学院事业负责、对师生负责的高度,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和所在系(部)、科室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提出实事事项,确保所提事项实事求是、依据充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征集实事事项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学校层面,对高质量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问题和建议;师生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即师生对学校层面上的期盼与关切。第二类是学院层面,对本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建议;师生对学院的期盼与关切,即希望学院帮助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

征集实事事项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随时征集、随时汇总、随时落实”。

首次征集实事事项截止时间为:

第一类(学校层面)实事事项:5月14日(星期五)中午下班前;

第二类(学院层面)实事事项:5月31日(星期一)下班前。

请各党支部将实事事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fei.zhao@yzu.edu.cn,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及时分类汇总、上报和答复。敬请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如有个人意见和建议希望直接提交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或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校级层面实事事项征集专用电子邮箱为dsxxjy@yzu.edu.cn,学院层面实事事项征集专用信箱设在本院一楼大厅。

(二)形成实事清单。

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对征集到的实事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在深入调查分析、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学校层面实事事项,及时上报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形成学院层面实事事项清单,报送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对清单实行动态维护,及时增补实事事项。

(三)办实事解难事。学院党委将对照实事清单,落实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规定落实时限,对账逐一销号,确保“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接受督促检查。院党委将积极接受校党史学习教育督促监察工作小组的督促检查,主动将实践活动实施情况纳入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汇报,作为年度党建考核汇报的重要内容。

二、开展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

(一)“我为师生办实事”既是党史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也是学院一贯倡导的工作作风。院党委、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同志要进一步树牢依靠师生办学的理念,畅通渠道倾听师生意见,真心实意为师生办实事,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

(二)坚持“以师生为中心”发展思想,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师生实际问题与诉求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坚持从最困难的师生入手、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院党委和各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采取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切实帮助解决基层困难事、师生烦心事,把办实事效果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展示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学校和学院建设,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中共扬州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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